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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院長蘇貞昌今宣布刺激消費的振興券措施,定名為「三倍券」,實體券最小面額為200元,每人支付1000元可換3000元的「三倍券」,規劃自今年7月15日起使用至12月底。民眾該怎麼取得,使用有什麼限制?快來看看超實用使用指南。
四種形式,可透過實體紙本、電子支付、電子票證、信用卡。
1.紙本:
(1)郵局:用1000元換取3000元振興券
(2)網路預購:3天後在4大超商領取 (用1000元換取3000元振興券)
2.電子支付:上網登錄指定消費載具,消費3000元,政府退2000元回饋金至帳戶
3.電子票證(悠遊卡、一卡通等):上網登錄指定消費載具,消費3000元,政府再退2000元或電子支付點數
4.信用卡:上網登錄指定載具,刷滿3000元,帳單可直接扣抵2000元
紙本面額有200元5張、500元4張。
從7月1日開始預購,7月15日領券啟用,可使用至12月31日。
每人限領一次,具中華民國國籍的國民身分、取得居留許可的外籍或陸籍配偶;中低收入戶等弱勢可直接領取。
11項使用限制:不可用於電商網購、繳稅、儲值、罰款、規費、菸品、保單、股票、國民年金、信用卡費、禮券
有統編店家:可到郵局、銀行兌換,將匯入店家、企業或負責人帳戶。
無統編店家:委由有統編的商圈、夜市管委會、自治會等單位到郵局、銀行兌換,會匯入帳戶後再發放給店家。
(本文由「聯合新聞網」授權轉載)